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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丹棱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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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丹棱县农村妇女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1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09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二、项目范围 项目地区:全县7个乡镇。 项目对象:准备怀孕的丹棱户籍、农业户口妇女(包括农业户口的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 (一)增补叶酸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叶酸来源。由省卫生厅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分发。县卫生局、县妇联指导各乡镇规范叶酸发放和管理工作,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各乡镇叶酸发放及需求情况,进行药品调配。 2.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组织叶酸发放和管理工作。 3.乡镇卫生院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发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负责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4.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所需叶酸(主要是城区流动人口中的农村妇女)的发放、管理与信息收集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5.准备怀孕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村医生和村妇女主任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随访、监督和登记其服用情况,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量,村医生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村医生和村妇女主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及时登记。 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6.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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