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02:0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高校毕业生是全县加快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切实做好我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眉府办发[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主选择”的大学生就业创业体系,着力解决“有业无人就、有人无业就”的结构性供需矛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去,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去,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二、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促进本县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争今年就业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帮助 10 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着手,加快形成政府促进、市场导向、社会支持、政策扶助、创业培训、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