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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丹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09:59:27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八)巨灾风险准备资金管理

县财政当年安排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资金在年度终了后如有结余,应转作财政巨灾准备金,不得抵减下年度预算安排。当历年滚存的财政巨灾准备金达到一定规模后,当年预算资金结余可抵减下年度预算安排。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任务观念。该项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乡镇长负责制。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乡镇要利用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抓好签单工作,参保方式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投保造具名册。

(四)强化保险勘察理赔工作,做到出险快、定损准、理赔及时。

四、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实行分工负责制,县财政局负责保费补贴财政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监督保费资金的收支;县农业部门负责配合保险机构开展种植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县畜牧部门负责配合保险机构开展养殖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乡镇政府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具体实施农业保险。保险机构负责保险业务工作。

县级财政、农业、畜牧部门要与水利、气象、保险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总结、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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