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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09:22:2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发〔2009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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