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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丹棱 | 发布时间:09-11-11 12:31:5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组  长:彭红勤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文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于毅    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县应急办、县防震减灾办、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委员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电力公司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武警中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县广播电视局、县粮食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县人财保险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新闻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城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双桥芒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丹夹陶瓷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疏散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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