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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丹棱 | 发布时间:09-11-11 12: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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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丹棱县“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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