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农业科技咨询服务 >> 内容正文
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来源:丹棱 | 发布时间:09-11-10 17:58:2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四、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农艺师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农业硕士学位或具有农业本科毕业学历的农业技术人员,担任农艺师工作五年以上,以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五款及二、三、四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为高级农艺师。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在学术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发表过一定水平的论文和著作。
  2、能制定本地区或本专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设计新技术开发项目,并指导或主持实施,解决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3、能运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在较大范围内指导试验示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4、在传授科学技术知识或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成绩。
  5、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资料。
 
  五、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在农业科技工作中有发明创造,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可不受本条例有关学历和晋升 间隔年限的限制,以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表明能胜任并能履行相应农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

< 1 2 >
上一篇文章: 土法治疗10种畜禽疾病
下一篇文章: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电子政务

--------
--------

专题报道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