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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来源:丹棱 | 发布时间:09-11-10 17:58:2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农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级别
 
  农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农艺师 、助理农艺师、农业技术员。高级农艺师为高级职务,农艺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助理农艺师和农业技术员为初级职务。
 
 
  基本任职条件
 
  一、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者,经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 求,并初步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可聘任或任命为农业技术员。
 
  二、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担任农业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以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款及二、三款之一者,可聘任或任命为助理农艺师。
  1、能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2、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能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并设计一般实施方案,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三、获得农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二年以上;农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工作四年以上;农业中专 毕业生担任助理农艺师五年以上,并取得农业大学毕业学历者,以考核评审,凡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的要求,并具备下列第一、五款及二、三、四款之一者,可聘任或 任命为农艺师。
  1、能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的技术工作。
  2、了解本专业科学技术动态,能主持开展科学实验和群众性科学活动,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绩。
  3、能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技术工作计划、规划、并能发现生产及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在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了成绩。
  4、能对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进行技术指导,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初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及开展本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5、能阅读本专业一门外文书刊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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