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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9-11-10 14: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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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接报时间:报警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信息报告审签人、事件时间、事发地点(xx乡镇、xx部门或单位名称)、事件或灾害 种类、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处置单位及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的事项和其他需要上报的信 息等(信息报告格式附后)。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方式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专送等方式上报(上班时间,报告县政府应急办,电话:0833——7209119,传真:0833 ——7202382;其他时间,通过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0833——7202382)。以电话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通讯号码)于 1 月 20 日前加盖公章报县应急办,今后如有工作变动必须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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