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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09-11-10 14: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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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县经委牵头组织县内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企业自主创新和职工小发明、小创造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活动。 4、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以撰写科普论文、科技发明、创造、制作、科普演讲等为内容的科普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科技活动周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和专人负责。县广电部门要做好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请各牵头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和声像资料报县科技局。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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