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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09-11-10 14:22:3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丹棱县“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红勤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文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于毅    县人武部部长 

成  员: 县应急办、县防震减灾办、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经济委员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生 局、县商务局、县电力公司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武警中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县广播电视局、县粮食局、县人寿 保险公司、县人财保险公司、县环境保护局、县新闻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城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双桥芒硝工业集中 区管委会、丹夹陶瓷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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