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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来源:丹棱县 | 发布时间:09-11-10 10:44:2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二、县政府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必须进行核实、研判,凡属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报告分管县领导、分管副主任,同时报告县长、常务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对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及时跟踪监控,掌握事件动态,必要时到现场督促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县长、分管县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关乡镇、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县长或分管县领导负责签发上报市政府应急办的信息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具体办理。

  四、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传达并跟踪落实县长、分管县领导和其他县领导指示,随时掌握事态进展,及时反馈处置工作情况。县长、分管县领导到现场时,根据领导要求由县政府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随同前往,协助领导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需要由县政府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由县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新闻通稿,报县长签字后由县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善后工作,搞好调查处理、总结评估和档案归档等工作,并在1周内向县应急办写出专题报告,由县政府应急办汇总后根据县长、分管县领导指示报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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