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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来源:丹棱县 | 发布时间:09-11-10 1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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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政府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对处置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事件有关信息在1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应急办,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乡镇、部门领导和人员到现场情况,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处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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