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优惠政策 >> 内容正文
投资保障及其他优惠政策
来源:丹棱县招商局 | 发布时间:09-11-01 01:02:2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11999年2月,我省制订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收费项目明白卡》(下称《明白卡》),列明外商投资企业应予缴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凡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在《明白卡》所列项目之外设立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加入WTO后,我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每年公布涉企收费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缴。
2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的违法违纪人员实施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省还成立了“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和“四川省台商投诉中心”,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务,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我省投资总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项目,经批准可降低其注册资产与总投资的比例。
4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省还出台了“四川省重点公路、航道、码头、车站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见川府发[2001]18号)。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电子政务

--------
--------

专题报道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