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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来源:丹棱县政府网 | 发布时间:09-09-17 10:25:3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理念,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二、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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