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醒认识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经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县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暴露出的不和谐问题却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我县公共安全还将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一)我县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隐患
一是自然灾害较为频繁。我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由于地质构造和自然地理环境原因,夏季易发生洪涝和干旱。近20年,发生了几次洪涝灾害和多次干旱灾害,特别是仅去年的特大暴风灾害就给我县造成上千万的经济损失。夏季即将来临,县内的山区乡镇、老峨山风景旅游区等地质灾害危险区,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暴雨灾害和山地灾害。二是事故灾难还较为严重。1986年县民政福利厂烟花爆竹爆炸造成一次就死亡4人的重特大事故;2004年,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29大爆破作业,造成矿山通风井一氧化碳中毒2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事故;我县交通发达,省道106线、丹蒲路、丹夹路贯穿全境,交通便利给全县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好处,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十分严重。1996年,我县原王场乡境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就造成8人死亡,18人轻、重伤;今年春节期间,发生在我县境内的2.19交通意外事故,又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这些事故都造成了重大生命财产和巨大经济损失。另外,水上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年1月14日,我县杨场镇会灵村的吴咀水库大坝外坡坝脚出现了10处集中渗漏点,工程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夏天到水库、河流游泳发生溺水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三是我县又全省血吸虫病重疫区,全县7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地流行血吸虫病,受到威胁人口10余万人。此外,肝炎及其他传染性疫病在我县也较为严重。四是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呈多样性发展趋势。全县因征地、拆迁、移民而引发群体事件还较为突出,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排除,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给国家造成损失。
(二)我县应急处置工作存在的差距
近年来,我县在抗击“非典”、防治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控制禽流感、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故等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应急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2006年度受到市政府全市唯一的优秀表彰)。但总的来讲,我县应急管理工作还处于起步、学习阶段,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和干部,尤其是有的乡镇领导和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群众的应急意识不强。二是机制不健全。有的乡镇和部门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制、应急机构、工作责任制和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健全。三是预测预警体系不完善。有的乡镇和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分析工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日常动态下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方面,渠道还比较分散,难以对公共危机进行全面的监测和预警。四是基础工作薄弱,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全县多数村、社区和工矿企业、部分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还未编制完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还有17个专项预案和23个部门预案有待修订和完善。有的乡镇和部门应急资源的家底尚不清,物资能源保障能力不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灾害,必然影响救援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要求,要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要实现上述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要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健全公共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完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储备体系,真正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县政府是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各乡镇、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切实转变职能,更新理念,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将预案制定等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职责,出台相关规章制度,逐步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应,联动处置。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在发挥公安消防、人民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的骨干作用外,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四)整合资源,专群结合。要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五)依法规范,加强管理。要按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各地区和部门要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加快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应急长效管理,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