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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暂 行)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8-01-03 16:12:1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

制度(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暂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暂  行)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眉府办[2006]87号)和《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丹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丹棱府发[2006]6号)精神,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范围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接报时间:报警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信息报告审签人、事件时间、事发地点(xx乡镇、xx部门或单位名称)、事件或灾害种类、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处置单位及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的事项和其他需要上报的信息等(信息报告格式附后)。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方式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专送等方式上报(上班时间,报告县政府应急办,电话:0833——7209119,传真:0833——7202382;其他时间,通过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值班电话:0833——7202382)。以电话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通讯号码)于 1 月 20 日前加盖公章报县应急办,今后如有工作变动必须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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