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教育、培训。对三轮车业主、从业人员采取发放资料、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从业规定、城市交通秩序、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城管办于3月5日召开了三轮车业主会议,对三轮车应遵守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规则和从业规定进行了教育和培训。
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1.已改装、新购的电动助力三轮车通过宣传教育,自觉自行拆除一切电动装置,恢复人力三轮车的现状。
2.今后人力客运三轮车不得改装、新购电动助力三轮车。
3.电动助力三轮车上面有关电动助力三轮车的宣传广告自行清理、自行消除。城管办将进行查处、扣车和处罚。
4.三轮车的营运经营区域在城区,不得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域营运。严禁到城区以外的乡村机耕道、公路营运,违者扣车,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三轮车准载2人,速度控制在10公里以内。对严重超载、超速的扣车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6.三轮车的制动装置、车况应及时检查,随时保持良好。严禁制动装置不灵,车况较差的车辆带病营运。
7.遵守从业规定和职业道德。严禁强行扣客、甩客、敲诈勒索、酒后驾车、赤脚、赤背和伪造车牌、车证、一牌双车、乱打广告、追车揽客等,城管办一经发现予以批评教育,重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加强管理。
1.制定三轮车管理办法,印发到三轮车业主,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
2.与三轮车业主签定安全营运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3.在西门、农贸市场、县街等处规划三轮车停车位,规范三轮车停车秩序,方便市民。三轮车应遵守城市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放、争行抢道。
4.加强查办力度。城管办联合县交警队对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查办力度,加强巡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纠正、整改和处理。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祝银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