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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眉山市人事局 |  发布时间:08-04-22 16:31:34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县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精神,现就丹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8名:语文2名、数学2名、物理4名;农村小学教师5名:英语3名、语文1名、数学1名;县幼儿园教师2名)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有利于教育专业技术队伍的人才优化和人才结构调整,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并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其中:

  初中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小学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幼儿园教师:学龄前儿童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五)中小学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2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服从组织安排。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丹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丹棱县政府四楼)。

  (二)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2008年5月15日,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档案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自荐书、学生证(或学校相关证明)。

  (三)缴费: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两科);进入面试的考生另交面试费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四、笔试、面试、体检

  (一)笔试

  时间:2008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1、公共基础知识;2、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20%、专业知识占80%)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为2:1。

  2、面试内容:

  说课(报考职位教学内容);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1、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分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折合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被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人事部门完善相关人事手续,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七、考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联系电话:0833--7202134

  特此公告


                                                                                  丹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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