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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8-03-12 10:09:44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中共丹棱县委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项目点党工委、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丹棱县委丹棱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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