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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首查不罚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8-03-12 10:39:5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首查不罚制度”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在生产、运营、销售中首次非故意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违规行为,一律免于行政处罚,只对检查对象违规行为进行登记(签字)备案,实施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目的是为了纠正“执法就是罚款、罚款代替整改”的片面执法行为。
  该制度所指一般违规行为由各具有检查处罚权的职能部门自行清理登记(涉及国家秘密、安全生产和重大案件以及被查对象拒不接受批评教育和整改意见的情况除外),报县法制办审定、县软环境办公室备案后,作为服务承诺事项一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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