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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检查申报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8-03-12 10:33:4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除安全检查外,各部门凡到企业进行公务检查前,必须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依据、参检人员等事项书面报县分管业务领导批准,并报县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县监察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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