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部门 >> 正文
人事局
来源:本站原创 |  发布时间:07-12-25 09:48:4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人才引进(干部调配)
  办事程序:用人单位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管部门审核→县人事局审批。
  所需材料:《工作需要调入干部审批表》;申请调动人员的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核材料等。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用
  办事程序:用人单位申报→市人事局审批下计划→组织人事部门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录取与试用。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考公告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人才现场招聘(应聘)
  办事程序:招聘单位提出入场申请→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办理入场手续→进入人才市场招聘。
  所需材料:单位介绍信;工商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批准设立文件;招聘人才数量、专业简介。
  ◆人才社会公开招聘
  办事程序:用人单位提出招聘申请→县人才中心审批→新闻单位刊播启示→公开招聘。
  所需材料: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设立机构、组织的批准文件及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招聘启事文稿;
  ◆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就业
  办事程序: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应聘→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县人才中心审核→市人才中心审批
  ◆人事代理
  代理范围对象:凡在我县注册的集体、乡镇、私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以及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中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及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内调干部、辞职或被辞退以及其他方式与原单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代理内容: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有关人事证明;按有关规定计算存档人员连续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负责流动人员的身份认定;为存档人员评定职称;为存档人员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手续;负责存档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按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协助办理存档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办理用人员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工作岗位设计、人事发展规划、人事诊断、薪资管理、激励机制设计、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理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等相关业务。
  代理程序: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方)向县人才中心(代理方)提出书面委托代理申请,代理方与委托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约定代理服务方式。
  所需材料:单位委托凭该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单及所需代理的内容;个人委托凭本人身份证,并明确代理内容。
  ◆人才信息服务
  办事程序:个人求职登记,单位需求登记→县人才中心发布人才信息→用人单位查询求职信息→用人单位与个人洽谈、双选、考核、录用。
  所需资料:《需求人才申报表》;《求职登记表》;求职者毕业证、职务证书等。
  ◆人事争议仲裁
  受理范围:本县行政县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公务员、职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之间因调动、工资、辞退、履行聘任(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人才流动争议。
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庭调解→仲裁庭裁决→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所需材料:仲裁申请书,相关材料。

9 7 3 1 2 4 8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