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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0-02-05 16:39 【字号:  

目录(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3.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目录(二)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表1.部门收支总表

2.表1-1.部门收入总表

3.表1-2.部门支出总表

4.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表2-1.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表2-2.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1.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3.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15.表7.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表8.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相关工作。

(2)负责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行政应诉案件。

(4)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5)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能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认真做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三个协调小组相关工作。按照“一月一主题”原则认真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面依法治县良好氛围。持续深化“法律十进”,大力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丹棱法治文化品牌。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调解应诉工作机制,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3)全面深化法律服务: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五年三步走”规划,扎实推进丹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挥司法行政统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安置帮教等功能,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全面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司法行政系统中坚力量,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人才建设为支撑,以文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概况

丹棱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19年年末总人数32人,其中:在职职工24人,退休人员7人,临聘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棱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03.5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增加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403.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03.59万元,经费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5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40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09万元,占92.2%;项目支出31.5万元,占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3.5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增加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增加,增加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03.02万元,占7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5万元,占10.74%;卫生健康支出19.94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37.28万元,占9.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79.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0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示范创建,“法律十进”和七五普法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本县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再教育工作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镇村二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建设及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28.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7.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2019年一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丹棱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7.36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19年增加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1.1万元,分别为台式计算1万元;打印设备0.5万元;空调机1万元;复印纸0.6万元;专用车辆18万元。

上述物资采购主要用于机关业务工作办理使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丹棱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万元,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全部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棱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